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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差教育”机构走到十字路口
2014-12-05 10:18:2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择差教育的兴起,始于1996年徐向阳在江苏淮安开办的淮安徐向阳教育训练工作室。其号称专门进行转化潜能生、后进生的教育,通过半军事化的管理、高强度的体能训练及频繁的惩戒教育,让问题少年戒除恶习,重
       “择差教育”的兴起,始于1996年徐向阳在江苏淮安开办的“淮安徐向阳教育训练工作室”。其号称专门进行转化潜能生、后进生的教育,通过半军事化的管理、高强度的体能训练及频繁的惩戒教育,让“问题少年”戒除恶习,重归主流教育。家长及普通学校对“问题少年”教育的无解、媒体的诸多正面宣扬,使得此类教育一时获得了不少赞誉,随之而来的是行走学校、行为训练中心等类似的教育机构在湖南、河北、江西、重庆等地的陆续开办。人们似乎看到了“问题少年”教育的新模式、新希望,尽管其间也夹杂着一些教育专家对其以体罚为主的教育方式的质疑和声讨。然而,经历了多年的实践之后,“择差教育”机构的一些弊端开始显露,尤其是最近几年频频发生的体罚事故,更是令其风声鹤唳,喊打之声一片:2007年4月,在重庆大东方行走学校,13岁的学生小志因不堪教练殴打,在偷偷服用4颗高锰酸钾之后从二楼跳下,摔成伤残,随后,大东方行走学校受到严厉处罚,被吊销了办学许可证;2008年9月,18岁的少年唐某在新疆乌鲁木齐华龙青少年成长研究中心被教练体罚致死,周身伤痕累累,体无完肤;2009年8月2日,年仅16岁的网瘾少年邓某在进入“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10多个小时后即被虐待身亡,训练营的13名人员因涉嫌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一时间,在人们眼中,“行走学校”已然不是什么教育机构,而成了“集中营”、“魔鬼学校”的代名词,是“冰冷得令人不寒而栗”的“不懂教育的圈钱机器”,“应该被彻底取缔”。   

       “择差教育”机构怎么了?其到底意欲何为?是否还有生存的必要?人们在质疑,在反思。

        笔者认为,“择差教育”之所以走到今天这样的一种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尤以以下几点为甚:

        其一,办学资质存疑。按照我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开办学校应当事先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然而实践中,有的“择差教育”机构并未取得任何办学许可,完全是无证办学、非法办学,如前述“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未在当地做过任何登记;有的则“超范围办学”,办学许可证上登记的办学范围为“文化补习”,现实中却办成了以体能训练、行为矫正为主的“行走教育”,前述大东方行走学校即为此例;还有的原本是一些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却在经营过程中干起了招生办学的行当,竖起了“择差教育”的大旗。此类行为实质上都属于非法办学,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法上的“非法经营罪”。这些机构办学资质存疑,游走于非法办学的边缘,既给有关部门的管理带来了不小的难度,也使其自身不敢光明正大地走到台面,在国家、社会的监督和专业指导下走向规范办学。

        其二,法治观念淡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举办者在未了解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未取得相应办学资质的情况下,即进行招生“办学”,经营行为从一开始就缺乏合法性的支持。二是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过程中,完全无视学生的合法权益,公然违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我国已于1990年8月29日签署,1992年4月2日对我国生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儿童权利保护的规定,对学生实施严酷的体罚或侮辱,导致学生伤害事件频频发生。 其三,指导思想错误。一些举办者不了解教育的规律,迷信体罚、惩戒的作用,简单地以为通过短期、高强度、疾风暴雨般的训练,就能让“问题学生”发生“脱胎换骨”般的质变。殊不知,教育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其主题是“爱”,任何脱离教育规律、反人道的“速成教育”,最终不但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还有可能将受教育者引入歧途。

        其四,师资不合格。在“择差教育”机构,文化课不是主课,因而教育者多半是“教练”,而这些教练又多半是退伍军人或体校毕业生,未受过正规的“师范教育”,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教书育人原本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工作,未受过专门训练的“非专业人士”较为缺乏专业技能和方法,在教育实践中容易简单、粗暴行事,从而达不到良好的教育效果。“问题儿童”虽然问题多多,但是教育、心理方面的行家总是能找到特定、有效的教育方法,合格的师资是转化“问题行为”的关键所在。 “择差教育”机构已经走到了生存的十字路口。生,还是死,这是个问题。或许,阳光总在风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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